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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劳动报酬纠纷案

推荐单位:青岛市总工会

 

经办单位: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经 办 人:刘冰 邵红丹

 

 

【案件简介】

 

 

2017年9月,杜某向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会法律援助岗寻求法律援助。杜某称,其于2017年2月12日入职中国某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五局总公司),在该公司的黄岛区某生态园项目中任塔吊工职务。入职后,十五局总公司拖欠其工资14800元,虽经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杜某多次找公司领导,领导总是说安排下面的人员解决他的问题,但是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他又多次找农民工清欠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但因其手中没有书面的合同,所以也无法解决, 并且建议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在接待律师通过与杜某详细的沟通后得知:十五局总公司并没有与杜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只有工作证明和向公司领导讨薪的手机短信等证据。考虑到杜某系农民工及家庭贫困的情况,接待律师为其向青岛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市总工会委派维权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建议协商解决纠纷。

 

 

【争议焦点】


 

 

哪个公司应当向杜某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处理结果】


 

 

承办律师将中国某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在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立案后,被申请人答辩称,青岛分公司只是代总公司进行管理,并且将塔吊的项目分包给了A公司,杜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杜某撤回对十五局青岛分公司仲裁申请,重新对A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最后,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下,经过工会援助律师的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A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10000元现金。

 

 

【案件评析与建议】


 

 

杜某对援助工作非常满意,并表示经过艰难的、到处碰壁的讨薪后,没想到青岛市总工会能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达成和解拿到拖欠的工资。这10000元对其家庭来说非常重要,非常感谢青岛市总工会向其伸出援助之手,也非常感谢援助律师为其案子多次前往黄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援助律师的大量工作感到非常满意。

杜某劳动报酬纠纷案

推荐单位:青岛市总工会

 

经办单位: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经 办 人:刘冰 邵红丹

 

 

【案件简介】

 

 

2017年9月,杜某向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会法律援助岗寻求法律援助。杜某称,其于2017年2月12日入职中国某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五局总公司),在该公司的黄岛区某生态园项目中任塔吊工职务。入职后,十五局总公司拖欠其工资14800元,虽经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杜某多次找公司领导,领导总是说安排下面的人员解决他的问题,但是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他又多次找农民工清欠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但因其手中没有书面的合同,所以也无法解决, 并且建议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在接待律师通过与杜某详细的沟通后得知:十五局总公司并没有与杜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只有工作证明和向公司领导讨薪的手机短信等证据。考虑到杜某系农民工及家庭贫困的情况,接待律师为其向青岛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市总工会委派维权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建议协商解决纠纷。

 

 

【争议焦点】


 

 

哪个公司应当向杜某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处理结果】


 

 

承办律师将中国某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在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立案后,被申请人答辩称,青岛分公司只是代总公司进行管理,并且将塔吊的项目分包给了A公司,杜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杜某撤回对十五局青岛分公司仲裁申请,重新对A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最后,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下,经过工会援助律师的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A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10000元现金。

 

 

【案件评析与建议】


 

 

杜某对援助工作非常满意,并表示经过艰难的、到处碰壁的讨薪后,没想到青岛市总工会能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达成和解拿到拖欠的工资。这10000元对其家庭来说非常重要,非常感谢青岛市总工会向其伸出援助之手,也非常感谢援助律师为其案子多次前往黄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援助律师的大量工作感到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