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受伤遭冷遇,工会维权显真情
“我是陕西西安来青岛打工的,我姓王,去年12月在工地受了伤,可是工伤期间,老板不给我发工资……”在叙述与问答中,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12351职工热线工作人员了解到,农民工王某2021年4月与青岛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12月在工地泵管线路改造时,从梯子上摔下来,导致头部、手部轻伤,足部骨折,经与老板黄某两次协商,索要工伤期间的工资不成,这才来电请求工会给予帮助。
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但热线工作人员立即向中心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启动调查程序连夜开展调查,查清欠薪具体情况。经核实,该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王某工资情况属实。
第二天一早,职工服务中心就同用人单位进行了约谈,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清楚告诉用人单位负责人,不给工伤期间的职工发工资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经过据理力争,用人单位终于同意支付拖欠王某的工资3万元。王某高兴地说:“就用了一天时间,工会就帮咱讨回了工资,找回了损失,是我们真正的贴心人。”
12351职工热线是职工联系工会的桥梁和维权的主要阵地,为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畅通诉求渠道,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电话接听,职工在任何时间拨打热线,都能及时得到回复和处理。今年一季度以来,职工服务中心共受理12351职工热线22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54起,涉及342人次,帮助职工索回工资437.95万元,热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职工满意率均达到100%。
同时针对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案件逐年增多的现象,中心还专门成立了法律服务律师团,充分发挥法律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实务操作经验优势,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工会12351,维权服务连心桥。”下一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梳理优化热线受理、办理、督办等环节,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不断提升法律维权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农民工上门有接待、电话有接听、处理有结果、权益有保障。